“妨害传染病防治获刑”是一记警钟

2020-04-08
来源:   中国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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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发布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其中,河南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郭某鹏因隐瞒出境史造成40多人被隔离观察,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疫情发生以来,类似因当事人瞒报行程或病情引发疫情传播严重后果的案件时有发生,每起个案都会造成数十甚至上千人被隔离观察,挤占了原本就十分紧缺的相关公共资源。隐瞒不报或说谎,不仅会撕开严密防线造成传染,还会给社会带来恐慌,抬高全社会疫情防控成本。对于那些刻意瞒报、谎报疫情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者,理应严惩不贷。各地公安机关已对一些故意隐瞒人员依法立案侦查,这些人无疑将收到法律的严惩。
  进一步看,无论是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还是传染病防治法,都要求公民承担接受国家疫情防控措施、避免疫情扩散的法律义务。就此而言,郭某鹏案件具有极强的警示作用。这不仅是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的一次普及,也是一次提升全社会法律意识、公民责任的良机。
  防控疫情是一场全民战争。全国自上而下不惜一切代价严防死守,才拉起了一道抵御病毒的安全防线。消灭患者体内隐匿的“病魔”,需要科学的医疗办法,而消灭瞒报、谎报疫情者的“心魔”,则需要强有力的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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